酒測未達 法定標準 依然酒駕

李廣祥

李廣祥

2023年4月13日 下午 1:55

2025 以前|一分鐘讀判決

轉載至

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度港交簡字第6號刑事判決

官方Line:「@wahpd」 

昊晟行銷有限公司 

統一編號:90204125

請先登入

文章標籤

# 用路人# 不能安全駕駛# 推定# 酒駕# 酒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