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課程包含以下內容:
課程長度約 9 小時
24 個課程單元
超值優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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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T$10,800
課程簡介

課程要點
保險法陷阱
保險法 64 條
保險法 127 條
住院、醫藥必要性之相關實務拆解
非必要住院導致藥物拒賠
藥量不合理
被保險公司以「已過黃⾦復健期,無住院治療必要」為由拒賠。
被保險公司以「病情不嚴重,無積極性治療,⾨診即可」為由拒賠。
醫師指⽰⽤藥之實務爭議
自動續約條款
保單強制執行之要、被、受的關係。
民事訴訟之舉證責任分配

保險法陷阱
保險法 64 條
保險法 127 條
住院、醫藥必要性之相關實務拆解
非必要住院導致藥物拒賠
藥量不合理
被保險公司以「已過黃⾦復健期,無住院治療必要」為由拒賠。
被保險公司以「病情不嚴重,無積極性治療,⾨診即可」為由拒賠。
醫師指⽰⽤藥之實務爭議
自動續約條款
保單強制執行之要、被、受的關係。
民事訴訟之舉證責任分配